之前,西安劳务派遣公司添翼人力资源和大家一起了解过一条有关劳务派遣工比例降至10%的新闻,政策原文:“为使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较多的用工单位能够平稳地将用工比例降至规定比例,国家规定给予用工单位两年的过渡期,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2016年2月29日前降至规定比例。”
西安劳务派遣公司-添翼人力资源有关劳务派遣工降至百分之十的新闻回顾
西安社保代理公司2月24日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对逾期未降至规定比例的,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查处。
西安劳务派遣用工是社会用工模式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所谓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所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陆续实施,解决了西安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界定、西安劳务派遣工的同工同酬待遇、“虚假外包”违法派遣等问题,特别是划定了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比例,有效遏制滥用劳务派遣制度的行为。调整提出的一些小见解,希望国家在调整缴费制度前,一定要提前做足相应的准备,补足应当补足的“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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