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已经有部分用工单位将原西安劳务派遣协议改为业务外包协议或承揽合同,以规避法律责任,对此应如何处理?
西安劳务派遣告诉大家,(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公布后,有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采取劳务承揽、业务外包的方式应对法律对劳务派遣的规制。为防止这种规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这一规定将有效遏制用人单位“假外包,真派遣”的现象。
西安劳务派遣和大家聊聊什么叫做西安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的法人、非法人机构或个人,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内容。用人单位把业务发包给承包单位,但仍然对该承包单位的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直接进行管理,即只是改变合同名称,而没有改变合同内容,在实际操作流程一如既往,这种以外包之名行劳务派遗之实即所谓“假外包,真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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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按西安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使用劳动者的标准,在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时间等是否由用人单位进行直接的管理安排。另外,若发包方时劳动者实施了直接控制后,仍然使用发包方的厂房、设施、设备、工具等,更可能被认定为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