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劳务派遣公司之前和大家谈了,当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那么如果用工单位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职业病诊断的相关资料,被派遣劳动者该如何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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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劳务派遣公司添翼人力资源告诉大家,如果用工单位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职业病诊断的相关资料,您可以如此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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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工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被派遣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被派遣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被派遣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2) 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定;有关部门应当配合。
(3) 用工单位解散、破产的,由安监部门进行调查。原用工单位工作场所已经不存在的,安监部门可以通过查阅有关历史材料,或者对该地区同类企业工作场所的调查,进行比对,从而确定被派遣劳动者曾经工作的用工单位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情况。
最后,西安社保代理公司添翼人力资源告诉大家,职业病诊断难、鉴定难是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突出的问题之一。主要是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不依法提供相关资料,导致劳动者无法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被派遣劳动者千万要学会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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